兰州中院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

时间:2023-06-27 12:56:14来源:法治甘肃网


(资料图)

兰州中院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

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

法治甘肃网讯(新甘肃·甘肃法制报记者 杨丹)6月25日,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童某某、李某等5名被告人贩卖毒品罪一案,判处童某某、李某无期徒刑,其他3名被告人获4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
经审理查明,童某某等5人通过微信联系和转账,采用快递等方式由广东深圳或四川成都等地寄往兰州,并在兰州向他人销售“电子烟油”,从现场及各被告人住处查获“电子烟油”合计6943.06克,经鉴定“电子烟油”中分别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,其中童某某独自或共同贩卖各类合成大麻素6943.06克,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贩卖合成大麻素6792.92克至39.44克不等。

法院审理认为,童某某等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童某某、李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5000元;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5000元;判处被告人包某某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责任编辑:高富强

关键词:

相关资讯
热门频道